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2017-001《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4,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 2017-069《关于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3,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 2017-071《关于
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将剩余 3,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