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采用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意选举杨泽富先生和赵桂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毛宏先生、钱梅花女士和黄忠先生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兰州
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
—52)。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杨泽富先生、毛宏先生和钱梅花女士在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后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谢健龙先生在第九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将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在任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
第九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