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采用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意选举杨世江先生、牛东继先生、魏福新先生、徐
敬瑜先生、谢健龙先生、杨智杰先生、王重胜先生、李培根先生和贾洪文先生共九人组
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王重胜先生、
李培根先生和贾洪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
布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临)—52)。
公司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
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陈衣峰先生、周一虹先生和张新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陈衣峰先生、周一虹先生和张新民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在任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