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2017
年 12 月 29 日,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杨世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进行换届选举: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杨世江、牛东继、魏福新、王重胜、贾洪文,
其中王重胜、贾洪文为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成员一致选举杨世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杨世江、贾洪文、王重胜,其中贾洪文、王
重胜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一致选举贾洪文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牛东继、王重胜、李培根,其中李培
根、王重胜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一致选举王重胜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杨世江、李培根、贾烘文,其中李培根、贾
洪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选举李培根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继续聘任牛东继董事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
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继续聘任魏福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931-8449039 传真:0931-8449005
电子邮箱:wfx0523@sina.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 邮政编码:7300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继续聘任魏福新先生、徐敬瑜先生、金丽冰女士为公司
高级副总裁,徐敬瑜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魏福新先生和徐敬瑜先生的简历请参阅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发布的公司《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33)的相关内容。金丽冰女士的简历
附后。
1、聘任魏福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聘任徐敬瑜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聘任金丽冰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原高级副总裁贠文杰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但仍继续
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金昌)麦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贠文
杰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呼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呼星先生的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931-8449039 传真:0931-8449005
电子邮箱:huxing99yan@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219 号金运大厦 22 层 邮政编码:7300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金丽冰女士,1963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
曾任兰州针织厂团支部书记,兰州广场购物中心广告策划副总经理,兰州啤酒厂法律事务办
公室主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现任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副总裁,主要分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金丽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呼星先生,1979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MBA 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 年 7 月参加工作,
曾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盛科学院院长助理、总经理秘书。现任兰州黄河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呼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