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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及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3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
                   借款及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对象: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借款金额及期限:1.68 亿元股东借款,期限一个月
    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委托贷款金额及期限: 1.68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也将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
    公司提供 1.12 亿元股东同比例借款及委托贷款,由于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
    联合发展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概述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为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
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发”)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本公司持
股比例为 60%,东联发持股比例为 40%。
     2016 年 1 月 13 日,杰昌实业股东向其进行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总额人民
币 28,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其
中,本公司持有杰昌实业 60%股权,向其提供 16,800 万元委托贷款,东联发持
有杰昌实业 40%股权,向其提供 11,200 万元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进行了展期,将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到期。
   为解决杰昌实业资金周转问题,公司拟与东联发向杰昌实业提供 28,000 万
元股东同比例借款,其中本公司将向杰昌实业提供 16,800 万元股东借款,东联
发将向杰昌实业提供 11,200 万元股东借款,借款期限一个月,借款利率按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该笔股东借款将用于杰昌实业归还即将到期的委托贷
款。
   在上一期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到期偿还后,公司拟与东联发再次向杰昌实业
提供 28,000 万元股东同比例委托贷款,其中本公司将向杰昌实业提供 16,800
万元委托贷款,东联发将向其提供 11,200 万元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将用于
杰昌实业归还前述股东借款,确保杰昌实业后续业务进行。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由于东联发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
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
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东联发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闵浩。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 号 2 号楼 602H-6 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
贰仟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成果转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业、创业投
资、物业管理和建材销售。东联发公司现有股东为张江集团,持股比例 51%和上
海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
三、借款及委托贷款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杰昌实业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庆达路 315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
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严晓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仓储(除
危险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杰昌实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51,410.14
万元、资产净额 6,119.62 万元;2016 年的营业收入-409.39 万元、净利润
-2,011.31 万元。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杰昌实业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43,856.43 万元、资产净额 4,225.05 万元;2017 年的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894.56 万元。
    杰昌实业拥有的物业面积 83,178 ㎡,包括 12 幢四层主体和 3 幢单层-三层辅
助用房,可用作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高端制造业办公、仓储等,产证尚在办理中,
目前正启动招商租赁工作。
四、   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 股东借款事项
   1、股东借款金额:杰昌实业双方股东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共
计人民币 28,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 16,800
万元
   2、股东借款用途:用于归还将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到期的股东同比例委托
贷款本金。
   3、股东借款期限:一个月(自股东借款手续完成、股东借款发放之日起计
算)
   4、股东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二) 委托贷款事项
   1、委托贷款金额:杰昌实业双方股东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委托贷
款人民币 28,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向杰昌实业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16,800
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用于归还前述股东借款
   3、委托贷款期限:一年期(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
算)
   4、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五、本次借款及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拟通过先向杰昌实业提供同比例股东借款而后向杰昌实业提供同
比例委托贷款的方式,解决杰昌实业的资金周转问题。
   本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东借款和委
托银行贷款支持杰昌实业业务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杰昌实业将积
极推进建成厂房的对外出租,缓解经营压力。
    五、 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
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及委托贷款事宜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该议案的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2) 本公司及关联方----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公司向上
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和委托贷款,将解决杰昌实业资金周转
问题,确保杰昌实业后续业务的开展。借款及委托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此笔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
借款及委托贷款将确保杰昌实业正常资金周转。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程序进行,股东借款及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遵循了
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31,600 万元。(不含本次委
托贷款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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