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已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
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7-025)。
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四票、反对零票、
弃权零票,关联董事刘洪新先生、周厚健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
的结果审议及批准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出口产品额度的议案》,
并拟签署《业务合作框架之补充协议》。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
方的优势资源,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增加情况
现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运行情况,拟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出口产品额度。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原预计金额 调整后的预计金额 增加额度
主要内容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
海信集团及其
商品、原材料(含受托 出口产品 1,147,850 1,267,850 120,000
控股子公司
加工)及相关费用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0617.00 万元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 17 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委托营运;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
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
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
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
准项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培训;物
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属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116.59 亿元
净资产:98.55 亿元
净利润:10.00 亿元
结合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参考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对于本公司向
关联人出售的商品,关联人具有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除出口产品交易项目年度金额上限变化外,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其他条款同《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相同,请详见本公司2017年3月3日发布的《日
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05)。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家电产品等的价格是参考同类产品的市价,按照公平合
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家电产品等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海外等销售渠道,扩
大本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升本公司产
品的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
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重大影响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