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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冠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30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由董事林荣滨先生召集,并于2017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并抄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以全体董事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经全体董事表决选举林荣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表决结果:林荣滨先生获得7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副董事长两名,以全体董事差额
选举的方式产生,张昌楠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本次董事会再选举一名副董事
长。
    经全体董事表决选举梁川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表决结果:梁川先生获得7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非独
立董事林荣滨和梁川、独立董事陈金山和刘胤宏,现推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如下:
    审计委员会:陈赛芝、陈金山、张辉,其中陈赛芝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陈金山、刘胤宏、林荣滨,其中陈金山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胤宏、陈金山、梁川,其中刘胤宏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设首席执行官职位,并聘请高飞先
生为首席执行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高飞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
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尹爽、李鸣2 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鉴于其
于2017 年离职并完成了2016年业绩考核,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其第一期行权生效,根据考核结果,尹爽、李鸣2 人第一期可行权比例为80%,
将对其已获授但第一期不可行权部分0.15万份、尚未行权的第二、三期全部1.7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原激励对象屈盼要于2016年辞职已不纳入考核范围,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1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据此,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对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
将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20 名调整为 19 名,股票期权总数由原 90.5 万份调整为 87.6
万份。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预留 22 万份股票期权未进行授予,
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后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股票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股票
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于 2016 年辞职已不纳
入考核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涉及的 1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 26.7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91 元/股。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
主行权模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尹爽、李鸣 2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第一期
行权生效),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第二款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第一期不可行权部分0.15万份、尚未行权的第二、三期全部
1.7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原激励对象屈盼要于2016 年辞职已不纳入考核范
围,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全部1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未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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