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
121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9
名,董事袁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徐秋红女士代
为表决;独立董事李文祥先生、赵艳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高凤勇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晓俭先生主持召
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宜作出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
关联董事严晓俭先生、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和徐
秋红女士回避表决。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