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豪
能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
械”)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4 号)核准,豪能股份向社会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3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714.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68.46 万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445.67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17CDA5024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相应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50,000.00 35,465.00
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
2 32,000.00 16,180.67
线建设技改项目
3 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7,700.00 3,800.00
合计 89,700.00 55,445.67
三、本次提供无息借款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
(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长江机械,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长江机械提供 51,645.67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泸州长
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
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
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如果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公司或长江机械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则扣除置换资金额度部分,不重复借款。
四、借款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四段 18 号
注册资本:2,523.69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勇
成立时间:1999 年 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塑料制品及其
售后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豪能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五、本次提供无息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豪能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长江机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
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无息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提供无息借款完成后,豪能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
七、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豪能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豪能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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