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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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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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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