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呢绒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呢绒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挂牌转让宁波中鑫呢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呢绒”或“标的企业”)
51%股权。公司所属宁波中鑫毛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鑫”)将持有的
中鑫呢绒51%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
人民币561万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披露的编号为临
2017-067号《关于挂牌转让宁波中鑫呢绒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201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由宁波市镇海中联投资有限公司购得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成交价人
民币561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镇海中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聚源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钟康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性投资经营。
宁波市镇海中联投资有限公司为宁波中鑫的股东,持有宁波中鑫27.79%股
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
定,宁波市镇海中联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5 条规定“上市公司与
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
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宁波中鑫与宁波市镇海中联投资有限公司就中鑫呢绒51%股权转让事项
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宁波中鑫毛纺集团公司
乙方(受让方):宁波市镇海中联投资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中鑫呢绒 51%股权。
(三)产权交易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
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
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561 万元,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
人民币 150 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乙方应在本
合同生效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411 万元一次性支
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四)产权交接事项
1.乙方同意承接标的企业的全部债务债权,同意促成标的企业在股权转让后
一年内还清所欠甲方往来款 25,605,928.43 元及同期贷款利息。鉴于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甲方将失去对标的企业的控股地位,为保障甲方的债权回收,如标的
企业在一年内无法归还上述欠款的,乙方同意就该笔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2.股权转让完成,标的企业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和污水排放协
议,如标的企业与甲方在上述事项无法达成一致,乙方同意促成标的企业在 6
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
3.在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同意标的企业成建制接纳现有员工,标的企业与
员工的合同继续履行,职工待遇不变。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中鑫呢绒 51%股权是公司聚焦主业发展、优化资产结构、全面
落实通信产业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本次挂牌转让交易完成后,中鑫呢绒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影响约为-150 万元(未
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