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29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17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18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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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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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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