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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3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
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该事项已经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郑分”)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购买中信理财
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年
化收益率为 3.25%,实际存续天数: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的剩余本金 11,000 万元,取得收益
548,493.15 元。截止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 11,000 万元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2、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以下
简称“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人民币 47,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日增利 S 款”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年化收益率为
3.15%,实际存续天数: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中的剩余本金 28,000 万元,取得收益 2,198,958.90
元。截至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 28,000 万元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3、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与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人民币 30,000 万元
购买交行铁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76 天”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为
保本收益型,年化收益率为 3.60%,实际存续天数: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中的本金 30,000 万
元,取得收益 2,248,767.12 元。截至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
到账。
    二、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与中信郑分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编码:B160C0184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4、理财产品的收益:(1)中信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
调整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调整后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
作日公布,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理财资金运作超过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
作为中信银行投资管理费用。当投资者赎回时,采取“后进先出”原则,即优先
赎回最近的申购份额,并按照其赎回份额的实际持有天数确定对应的测算收益率
档,再根据存续期间每日实际启用的该档测算收益率计算和支付产品收益。实际
存续天数:自投资者申购份额计算收益之日(含当日)起至赎回之日(不含当日)
止期间的天数;如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份额,则该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
自认购收益起计日(含当日)起开始计算。
    (2)每份理财产品每日应得收益=该份理财份额赎回时实际存续天数所对应
的该日实际年化收益率×1/365。(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尾数四舍五入),
计息基数为 365 天。
    每份理财产品赎回时应得收益=Σ 该份额存续期间每日应得收益
    (3)举例说明:
    假定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各档次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如下表所示:(本测算所
用收益率仅做举例之用,本产品正式的测算收益率请以中信银行实际公布的测算
收益率为准)
    实际存续天数 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实际存续天数                           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1 天-7 天                                   2.10%
               8 天-14 天                                   2.15%
               15 天-30 天                                  2.25%
               31 天-60 天                                  2.60%
               61 天-90 天                                  2.80%
               91 天以上                                    3.00%
    情景一:假设投资者于 T 日上午 10 点成功申购本产品 1,000,000 份,于 T+5
日成功赎回 1,000,000 份,赎回份额存续天数为 5 天,对应收益率为 2.10%,则
该赎回份额应得收益为:1,000,000×2.10%×5/365=287.67(元)。
    情景二:假设投资者于 T 日上午 10 点成功申购本产品 1,000,000 份,于 T+20
日上午 10 点成功申购本产品 50,000 份,于 T+50 日成功赎回 60,000 份,则按“后
进先出”的赎回原则,该笔 6 万份赎回份额中 50,000 份存续天数为 30 天,对应
收益率为 2.25%,其余 10,000 份存续天数为 50 天,对应收益率为 2.60%,该笔
赎 回 份 额 应 得 收 益 为 : 50,000 × 2.25% × 30/365+10,000 × 2.60% ×
50/365=92.47+35.62=128.09(元)。
    情景三:假设投资者于 T 日上午 10 点成功申购 1,000,000 份,于 T+20 日成
功赎回 50,000 份,该笔赎回份额存续天数为 20 天。产品期间中信银行于 T+9 日
公告将 15 天-30 天区间收益率由 2.25%调整为 2.15%,并于 T+10 日启用,则 T
日至 T+9 日期间该笔赎回份额所得收益按 2.25%计算,T+10 日至 T+19 日期间投
资 者 收 益 按 2.15% 计 算 , 该 笔 赎 回 份 额 应 得 收 益 为 : 50,000 × 2.25% ×
10/365+50,000×2.15%×10/365=30.82+29.45=60.27(元)。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
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收益。)
    5、理财产品的申购
    (1)本理财产品按金额申购,按产品单位(正常情况下产品单位为 1 元/
份)计算份额。
    (2)申购交易时间及渠道:在银行正常工作日内,当日起息的理财产品申
购的起止时间为 0:00-15:30(以银行后台系统受理申请时间为准),其余时间
的申购申请在下一工作日起息。申购渠道: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现
金管理和柜面(交易时间以当地分支机构营业时间为准)进行申购。
    (3)理财产品成立后,如投资者申购本理财产品的日期为 T 日(工作日),
则投资者可在 T+1 日(工作日)查询取得的本理财产品份额。
    (4)投资者首次申购的起点金额为 100 万元,追加投资时,增加申购额度
按照 1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5)中信银行保留不接受认、申购申请的权利。
    6、理财产品的赎回
    (1)本理财产品按份额赎回,赎回份额为 1 万份的整倍数。
    (2)投资者赎回成功后,赎回资金中本金部分即时到账;收益部分在赎回
成功后的下一工作日到账,赎回日至资金到帐日之间不计收益。投资者每次赎回
本金=其赎回份额×产品单位(1 元/份)
    (3)赎回交易时间及渠道:赎回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 8:00-15:30,投资者
可通过柜台等渠道进行实时赎回交易,其余时间不接受赎回。
    (4)投资者提出部分赎回时,如赎回后投资者持有份额不足 100 万份,则
投资者需进行全部赎回。
    (5)投资者对当日的申购申请不能提出预约赎回申请。
    (6)中信银行保留不接受赎回(含预约赎回方式)申请的权利。
    7、巨额赎回
    如某日赎回份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存续总规模的 10%,则被视为巨
额赎回,在巨额赎回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
存续总规模的 10%以上份额的赎回申请所涉及的本金及相关收益。同时超过本理
财产品上一工作日存续总规模的 10%以上份额的赎回申请指令失效,投资者需在
下一工作日正常赎回交易时间内重新提交赎回申请。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工作日
(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中信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购买和赎回申请。
    8、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公司与中信郑分无关联关系
    11、本次购买中信郑分理财产品的风险
    11.1 本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投资
者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且不
超过本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11.2 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
险、延期清算风险等,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
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返还理财收益的保
证责任。
    (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与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28,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
    2、产品代码:0191120108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累计其存续天数,
客户赎回时,按照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客户理
财收益。实际存续天数:自收益计算起始日(含)起至收益计算截止日(不含)
的天数。存续期限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存续天数                        预期年化收益率
               小于 7 天                           1.80%
           7 天(含)-14 天                        2.50%
           14 天(含)-30 天                       2.85%
           30 天(含)-90 天                       2.95%
           90 天(含)以上                         3.15%
    5、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为:已确认赎回份额×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
天数(投资期限)/365,计算理财收益基础天数为 365 天。每 1 份为一个理财收
益计算单位,每理财单位所获理财收益的金额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收益计算起始日:自申购申请得到确认当日(含)开始计算理财收益。
    7、收益计算截止日:(1)赎回:赎回份额的收益计算截止日期为赎回确认
日(不含)。(2)产品提前终止:产品提前终止日(不含)。
    8、产品的申购和赎回:(1)申购和赎回申请受理时间:赎回申请受理时间
为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申购申请受理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2)申购的扣款和确认时间:申购申请为实时扣款(扣款后不再计付扣款资金
的活期利息),但理财收益的计算起始时间为申购申请确认当日(含)。若投资者
在工作日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于当日得到确认。若投资者在工作
日非交易时间或非工作日提出申购申请,则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得到确认。
(3)赎回的确认和到账时间:赎回申请即时获得确认,理财收益的计算截止日
期为赎回确认日当日(不含)。投资者赎回理财产品时,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
应的应得本金即时到账,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回确
认日划转至投资者清算账户。(4)赎回份额要求: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额赎回或部
分赎回本理财产品,最低赎回份额为 100 万份,单笔明细的最低持有份额为 500
万份。投资者的每笔申购金额分别生成申购明细,每笔金额不得低于投资起点金
额。投资者可对每笔申购成功的记录进行全部或部分赎回。投资者申请部分赎回
后,若其持有本理财产品的份额经系统确认后少于 500 万份,投资者应申请全额
赎回理财产品,否则该部分赎回申请将不被受理。(5)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存
续期间,若任一工作日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工作日规模的 15%时,即为巨
额赎回,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当日赎回申请,投资者可在下一个工作日发起赎回申
请。若连续 2 个工作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及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
下同)进行公告。
    9、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8,000 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1、公司与交行铁支无关联关系
    12、本次购买交行铁支理财产品的风险
    12.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保证理财本
金,不保证理财收益。
    12.2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
者其他原因在投资周期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12.3 流动性风险:除本理财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
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
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
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12.4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
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12.5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
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
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
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
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
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12.6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
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
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
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
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
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
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
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
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12.7 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
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益,理财收益甚至可能
为零,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分配按
先应得理财本金后应得理财收益的顺序进行。产品到期时,如实际现金资产不足
分配客户理财本金的,银行保证向客户支付理财本金,理财收益为零;产品到期
时,如实际现金资产分配客户理财本金后有剩余的,以剩余资金为限分配理财收
益。理财产品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追偿所得的全部
资金将在扣除银行垫付给客户的理财本金(如有)及相关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资
金继续向客户进行分配。
    13、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13.1 出现以下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若本理财产品余额持续 10 个工作日低于理财产品规模下限;
    (2)由于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
    (3)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
    (4)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
    13.2 银行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应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
业网点公告。
    13.3 银行将于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至
客户清算账户。
    (三)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与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62 天
    2、产品代码:2171175829
    3、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4、产品成立日:2017 年 12 月 29 日
    5、产品到期日:2018 年 03 月 01 日
    6、投资期限:62 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10%(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客
户所能获得的理财收益以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计算并实际支付为准,该
等收益不超过按本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8、理财收益计算公式:理财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投资期限/365,
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9、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出现以下情况,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1)
若本理财产品余额持续 10 个工作日低于理财产品规模下限;(2)由于监管机构
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3)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
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4)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银行宣布提前
终止本理财产品,应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银行将于
提前终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客户应得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至客户清算账户。
    10、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1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2、公司与交行铁支无关联关系
    13、本次购买交行铁支理财产品的风险
    13.1 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
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13.2 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
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
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
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13.3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
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13.4 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
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13.5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
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
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
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
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
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13.6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
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
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
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
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
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
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安
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
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
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5 月 4 日赎回。
    2、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
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182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9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
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赎回。
    3、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8 月 9 日赎回。
    4、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3,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
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赎回
3,000 万元、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赎回 5,000 万元,剩余 15,000 万元理财产品
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赎回。
    5、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6 月 23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
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赎回。
    6、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32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赎回。
    7、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60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赎回。
    8、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
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赎回。
    9、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7,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赎回 15,0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赎回 4,0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赎回 28,000 万元。
    10、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
《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
品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赎回。
    11、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76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赎回。
    12、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
《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
品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赎回 4,0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赎回 11,000 万
元。
    13、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
《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
到期。
    14、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到期。
       15、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62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业务赎回凭证;
       2、理财业务购买凭证;
       3、《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
明书》;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协议》;
    5、《交通银行“蕴通财富”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日增利” 62 天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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