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相关手续,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总经理王超。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四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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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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