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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27 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
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已于 2017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传
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 亿元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
用)。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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