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部分股东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其中: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利创新”)
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790,82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
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宏利创新《关于减持广信材料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
止本公告日,宏利创新计划减持期限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2017 年 9 月
大宗交易 16.95 元/股 234.86 1.23
27 日
深圳市宏利 2017 年 10 月
创新投资合 大宗交易 17.74 元/股 151.19 0.77
10 日
伙企业(有限 2017 年 12 月
合伙) 大宗交易 14.08 元/股 193.02 1.00
27 日
合 计 579.07 3.0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数 ( 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
深圳市宏利 合计持有股份 1,200 6.22 620.93 3.22
创新投资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 6.22 620.93 3.22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579.07 3.00
孙力(宏利
创新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579.07 3.00
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宏利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后,与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合计持股仍为
12,000,000 股,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宏利创新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