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 电气 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
电气”)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四届三十四
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
的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所属财务公司调整贷款拨备计提比例的议
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财务公司”)依照会计准则、《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
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4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财务
公司信贷客户所属行业特点、信用风险和管理实践,对信贷
资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拨备计提比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将正常类信贷资产拨备计提比率由 2.5%调整为 3%、将关注
类信贷资产拨备计提比率由 2.5%调整为 10%。财务公司对本
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将
影响公司 2017 年度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下降约 1.46 亿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属财务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相应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能够更加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和交易所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监事会在审议
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
通过。
二、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回购北张家浜路 88
号地块、方斜路 534 号地块以及黄陂南路 651 弄 1 号地块事
宜的议案
为实施推进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于2016
年3月出具承诺,表示将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置入的上海电气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实业”)所持有的北张家浜路
88号地块、方斜路534号地块以及黄陂南路651弄1号地块
(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规范工作, 如于2017年12月31日
前未能通过合法方式将该等地块变更为出让用地或有权主
管部门未对该等地块实施收储,经公司有权内部决策机构批
准并履行相应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后,电气总公司将以现金方
式回购该等地块对应之权益,具体回购价格按照该等地块届
时之评估值与本次交易对应之评估值孰高原则确定。
鉴于2017年12月31日前,目标地块预计无法变更为出让
用地或有权主管部门对该等地块实施收储,按照电气总公司
就本次交易于2016年3月出具的承诺,电气总公司决定对目
标地块进行回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
字[2015]第0898053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拟置入的上海电气实业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截至2015年9月30日, 目标
地块评估值为人民币170,320,949.05元;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转让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
第1375号) 截至2017年10月31日, 目标地块的账面净资产
值为人民币14,012,164.86元,目标地块评估值为人民币
179,409,983.40元。按照目标地块截至2017年10月31日之评
估值与重组交易对应之评估值孰高原则, 确定目标地块回购
价格为人民币179,409,983.4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董鑑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
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