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
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年11月3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13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之后,立即组织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复核并答
复,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鉴于目前相关书面回复材料已准备齐全,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
的回复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
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