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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
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前提条件,非公开发行方案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及中
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 2017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
案。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54,5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全部由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
                                 -1-
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以现金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格,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
过 27,733,333 股。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
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
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关联股东
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德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相关议案的表
决。
   当代科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在武汉市与当代科技签署了《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在武汉市与当代科技
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1988 年 07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116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116 号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8068264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医药、文化、教育、体育及
旅游产业的投资;对纺织业及采矿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生物、
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
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重油、润滑油、
石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不含闪点在 60
度以下的燃料油)、沥青、混合芳烃的批发零售;危化品(液化石油
气(限作为工业原料用,不含城镇燃气)、汽油、柴油、煤油、甲醇
汽油、甲醇、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原油、石脑油、MTBE、石油醚、异辛烷)的票面经营(凭许可证在核
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及控制结构
   当代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武汉九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艾路明。
                              -3-
   3、主营业务情况
   当代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当代科技是一家综合性产业投资集团,
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对外投资的领域已涵盖医药、地产、旅游、金融、
农业、纺织、学历教育等多板块。最近三年来,当代科技的业务发展
情况及经营成果良好。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当代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939,762.09             5,278,125.00
    负债合计                              4,188,822.83             3,140,281.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0,939.26             2,137,843.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12,111.43             777,183.52
   注:2016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审计,2017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605,552.95             1,716,932.08
    营业利润                                 307,667.11             185,344.18
    利润总额                                 311,480.48             197,752.95
    净利润                                   236,990.89             158,159.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0,269.19               55,522.48
    利润
   注:2016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5、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当代科技持有公司 27,697,958 股股票,占公司总
                                       -4-
股本的 19.97%,当代科技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500 万元(含发行费用)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
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修订)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当代科技签署了《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当代科技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5-
   2、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
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 +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 + N)
   3、认购款总金额及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总金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伍亿肆仟伍佰万元(小写:人民币 545,000,000 元),且全
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最终认购金额在前述范围内,在甲方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根据甲方最终确定的发
行数量及发行价格确定。
   4、限售期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以甲方董事会
                               -6-
的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
同意见,乙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
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
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5、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在甲方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甲方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且不超过
27,733,333 股。按上述方式计算,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时,该部
分不足折股的余额纳入甲方的资本公积金。
   6、合同生效条件
   认购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成立,自下列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方始生效:
   (1)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
事宜;
   (2)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
有事宜;
   (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
   7、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认购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7-
认购协议的约定。
   若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陈
述或保证,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违约方须承担责任,守约
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发行人
董事会通过;或/和股东大会通过;或/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不构成违约,任何一方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
责任。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
能履行认购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
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较高水平,显著高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水平。公司虽持续调整融资结
构,改善财务状况,但由于业务拓展需要,资产负债率水平一直居高
不下,长时间在较高资产负债率下运行,已经对公司资产的流动性造
成一定的风险。采取股权融资方式调整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改
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和防范财务风险。
   公司近年来财务费用金额较高,对营业利润影响显著。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缓解公司为解决资金需求
                            -8-
而通过债权融资的压力,有助于控制有息债务的规模,减少公司财务
费用的支出,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2)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营
业收入分别为 38,629.94 万元、42,864.07 万元、45,135.65 万元,
持续上升。公司现有旅游景区、客运索道等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接待
游客相关的经营性支出也不断上升,因此需要补充一定数量的流动资
金以保障日常经营的需要,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随着相关项目的逐步建成运营,公司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维持
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在公司开拓旅游相关市场领域
的过程中,需要相应增加营运资金规模以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
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也是公司新增业务的发展需要。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
费用;有利于上市公司推进产品线部署,扩大品牌影响力,增加业绩
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回报股东能力。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
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
也不会因此产生同业竞争或其他关联交易。
   七、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前 24 个月内,当代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三特索道之间的重大
                             -9-
交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当代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晟道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转让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76.00%的股权
    2015年12月9日,公司与当代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晟道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9,600.00万元价格将神
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神农架三特置业有限
公司”)76.0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晟道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
    (二)当代科技及神农架三特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是否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万元)        日
                                                                         完毕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
                    三特索道   10,000.00      2015.6.8     2017.6.7       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神农架三特置业有
                    三特索道    8,500.00     2015.11.10   2016.11.17      是
 限公司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
                    三特索道   10,000.00     2016.12.12    2018.1.3       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
                    三特索道   10,000.00     2017.1.18     2018.1.17      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
                    三特索道    4,000.00      2017.6.1     2020.6.1       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当代科技作为差额补足人
    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年9月12日
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将
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庐山三叠泉缆车
                                    - 10 -
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海南三特索道有限公司和珠海
景山三特索道有限公司的5条索道乘坐凭证转让给作为SPV的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
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 8 亿元,期限
不超过 5 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
级资产支持证券。增信措施拟采用结构化分层和差额补足的信用增级
方式,其中公司为第一差额补足义务人、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二差额补足义务人。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独
立董事朱征夫、张秀生、王清刚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
交易事项,并就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修订)的
相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在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前,公司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
联交易相关议案时执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议、表
                               - 11 -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
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实施后
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拓展公
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4、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17
修订)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决议》;
    2、《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 12 -
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 13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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