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更新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23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
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出具了反馈意见回
复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近期公司结合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会同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二次反馈问
题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