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
接到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函告,原
质权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解除了对中冶
纸业所持部分本公司股份的质押,同日中冶纸业又将其所持部分本公
司股份进行了质押。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7 年 12 月 21 日,原质权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解除了其对中冶纸业持有的本公司 37,929,255 股股份的质
押。质押登记解除日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上述股份于 2013 年 3 月 7 日质押给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冶美利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公告》(公告编号:
2013-016)。
二、本次股份进行质押情况
是否第一大 本次质押占
股东 质押股 质押开 质 押 用
股东及一致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名称 数(股) 始日期 到期日 途
行动人 的比例
中冶纸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17-12- 质押解 融
集团有限 是 39,565,524 份有限公司北京 50%
21 除之日 资
公司 石景山支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中冶纸业持有本公司 79,131,048 股股份,占
本公 司总股份 695,263,035 股的 11.38% ,已累 计质押股 份
39,565,524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5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69%。
四、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中冶纸业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东股权变动如达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
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关于股份质押相关事宜的函。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