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9: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采购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原预计 新增预计 现预计 截至披露日
名称 类别 内容 金额 金额 年度金额 已发生金额
华中光电 销售红外
销售商品 12,300 5,800 18,100 9,847.56
技术研究所 激光产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
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哲明、潘德彬、杨
长城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