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 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根据股东决定,对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未分 配利润 64,127,135.51 元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分配利润 45,000,000 元,占 其可分配利润的 70.1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近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分红款项 45,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会影响 2017 年度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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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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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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