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45%股权的
议案》
为了整合和优化资源,公司合计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简
称:厦门易世达)45%的股权,其中向山东润峰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厦门易世达 35%的
股权,转让价格为 350 万元;向上海清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厦门易世达 10%的
股权,转让价格为 1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易世达 5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后,厦门易世达的注册地址将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
区(保税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5 单元 X 变更至厦门市同安
区,变更后的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厦门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