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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振江股份”)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由江阴市振江钢结构有限公司整     关规定由江阴市振江钢结构有限公司整
 1      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在江苏省无锡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     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记,取得《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振江新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振江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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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Jiangsu Zhenjiang Energy     英 文 名 称 : Jiangsu Zhenjiang New
    Equipment Co.,Ltd.                     Energy Equipment Co.,Ltd.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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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4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财务总监。                            务总监。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    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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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    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
     席会议。                              会议。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6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职务。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七十三条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       第七十三条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
7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第八十二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     第八十二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
     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8    公司将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    公司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
     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    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
     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九十八条 本条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九十八条 本条规定适用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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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
10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一十一条 (十)聘任或者解       第一百一十一条 (十)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    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
11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五)听取        项和奖惩事项;(十五)听取公司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
     汇报并检查经理工作;                  检查经理工作;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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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四)签署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四)签署董事会
13   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订立的经    与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订立的经营
     营责任书;                            责任书;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
14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履行职务。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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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经理提名,董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1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设副
17   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 第一百三十九条 经理每届任期 3 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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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一百四十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使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        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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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监;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     第一百四十一条 董事会授权经理决定
     定以下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    以下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
     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    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
     入或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或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
     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关联交易等交易    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关联交易等交易
     事项(不含提供对外担保):(六)        事项(不含提供对外担保):(六)
20   关联交易事项:总经理决定公司与关联    关联交易事项:经理决定公司与关联自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30万元的关    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30万元的关联
     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   额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    审 计 净 资产 绝 对值 0.5%以 下 的 关联 交
     易。                                  易。
         如总经理与该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有       如经理与该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有关
     关联关系,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    联关系,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     第一百四十二条 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
     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    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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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    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    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经理必须保
     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     第一百四十三条 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
     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    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
22   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    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    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
     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经理应制订经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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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     第一百四十五条 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
     下列内容:                            列内容: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      (一)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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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       (二)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
     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第一百四十六条 董事会与公司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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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签订经营责任书,明确经营责任。      签订经营责任书,明确经营责任。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     第一百四十七条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
     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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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    序和办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动合同规定。                          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监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    由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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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根据总经    副经理对经理负责,根据经理的授权行
     理的授权行使职权。                    使职权。
     第一百五十条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     第一百五十条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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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不得兼任监事。                        得兼任监事。
29   第一百五十八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         第一百五十八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
    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1/3。监事会中的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产生。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30     歧义时,以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      歧义时,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     最近一次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为准。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
 31     会决议通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完成后生效施行。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目录根据条
款内容更新,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最终修改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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