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龙机电,证券代码:300032)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停牌
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0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7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7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因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需进一步商讨、
论证及完善,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经交易各方初步沟通,目前拟确定的交易对方为独立于公司的第三方,并与之
签订收购意向书。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取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交易对手方持有的通信行业细分领域企业的股
权。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交易日
(即 2017 年 11 月 24 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1、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类别
1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17,819,522 人民币普通股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通定
2 36,616,464 人民币普通股
增150号资产管理计划
3 金美欧 30,8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前海开源基金-广发银行-方正东
4 27,624,309 人民币普通股
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新沃基金-广州农商银行-新沃基
5 27,624,309 人民币普通股
金-东方19号资产管理计划
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591,836 人民币普通股
7 林黎明 16,690,938 人民币普通股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托
8 15,330,206 人民币普通股
盈泰4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钱大明 15,097,798 人民币普通股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托
10 13,790,237 人民币普通股
盈泰5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类别
1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4,007,368 人民币普通股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通定
2 36,616,464 人民币普通股
增150号资产管理计划
3 金美欧 30,8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 前海开源基金-广发银行-方正东 27,624,309 人民币普通股
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新沃基金-广州农商银行-新沃基
5 27,624,309 人民币普通股
金-东方19号资产管理计划
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591,836 人民币普通股
7 林黎明 16,690,938 人民币普通股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托
8 15,330,206 人民币普通股
盈泰4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钱大明 15,097,798 人民币普通股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信信托
10 13,790,237 人民币普通股
盈泰5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三、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报送交易
进程备忘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不
确定性风险。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工作较多,交易方案相关内容需进一步商
讨、论证及完善,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
权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 2017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
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四、后续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争取于 2018 年 01 月 27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 2 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
者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
后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
或公司在停牌 3 个月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
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督促相关各方加快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本次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