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守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3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