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之《董事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38)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临)-37)。
2017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持有公司 21.51%股份的股东兰州黄河新
盛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和
持有公司 8.88%股份的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提交的关
于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函》。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对外发布了公司《关于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临)
-45),并根据临时提案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内容进行修订后发布了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公告编
号:2017(临)-46)。
本次股东大会将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2:30 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二、取消提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提案的名称
取消的提案为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之“二、会议审议事项”项下的“3、关
于与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等签订《股权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取消提案的原因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决议:撤销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
做出的公司《关于与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等签订<股权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决议》(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49)。
(2)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发来的《关于取消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新盛投资以公司拟进行的该关联交易事项自披露以来
持续受到交易所的关注与问询,且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愿意以超过该关联交易金额
的价格购买该关联交易所涉土地之土地使用权为由,提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取消《关于与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等签订<股权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已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三项提案,即公司《关
于与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等签订<股权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除了取消上述提案外,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告的《补充通知》的其它
事项不变。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案被取消的情况对《补充通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详细内容请
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发布于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51)。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