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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9,472,85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情况:2014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333 号文核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股份”或
“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2,66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8,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10,668 万股。
    3、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建华、
控股股东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实业”),目前所持首发限售
股共计 179,472,850 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鉴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星期日,且 2018 年 1 月 1 日为元旦法定节假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及本次限售股数量相应
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6,680,000股,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26,6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000,000股。
    2、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于2015年5月13日召
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10,668万股
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34万元;以
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10,6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
计转增 5,334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668万股增加至 16,002 万股。沈
建华、新澳实业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3、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与授予
数量予以调整),并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
股 229 万股。此次向股权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后,
公司总股本由 160,020,000 股变更为 162,310,000 股。此次股权激励实施不会影
响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于2016年3月30日召
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 16,231万股为基
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680.85万元;同
时以2015年末总股本16,231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
股,合计转增股本16,231万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2,462万股。
沈建华、新澳实业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5、2016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确定以2016年10月25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24,620,000股变更
为325,160,000股。此次股权激励实施不会影响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股份数量。
    6、公司于 2017 年 6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澳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6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1,975,000 股新股。2017 年 7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8,491,068 股,公司总股本由 325,160,000 股增至 393,651,068
股。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影响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
份数量。
    经过上述事项后,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393,651,06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143,585,15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50,065,918 股(其中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为 179,472,850 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2,102,000 股,非公开发行
股份限售股 68,491,068 股)。
    本次首发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
股票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本次首发限售股的变化情况见下表。
                                                           实施 2015 年
                             实施 2014 年度
                                              实施股权激   度利润分配     实施股权激    实施非公开
                             利润分配及资
                首发上市时                    励计划首次   及资本公积     励计划预留    发行股票后
序   股东姓名                本公积金转增
                持有限售股                    授予后持有   金转增股本     授予后持有    持有首发限
号   /名称                   股本后持有首
                数量(股)                    首发限售股   后持有首发     首发限售股     售股数量
                             发限售股数量
                                              数量(股)   限售股数量     数量(股)      (股)
                                (股)
                                                             (股)
     浙江新澳
1    实业有限   40,800,000   61,200,000       61,200,000   122,400,000    122,400,000   122,400,000
     公司
2    沈建华     19,024,283   28,536,425       28,536,425   57,072,850     57,072,850    57,072,850
合 计           59,824,283   89,736,425       89,736,425   179,472,850    179,472,850   179,472,85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沈建华、新澳实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同时承诺,(1)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2)所持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除前述承诺外,持股比例 5%以上股
东新澳实业及沈建华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该 2
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
    (二)沈建华作为公司董事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新澳实业、沈建华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一)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否
    (二)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
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9,472,85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数量占公司
   号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浙江新澳实
    1                122,400,000     31.0935%      122,400,000
    业有限公司
    2    沈建华           57,072,850      14.4983%         57,072,850
            合计         179,472,850      45.5918%        179,472,850
    注:沈建华仍须履行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的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 50%。
    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和沈建华仍须履行在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且该 2 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77,055,558     -122,400,000    54,655,558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73,010,360     -57,072,850     15,937,510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50,065,918      -179,472,850    70,593,068
 无限售条件    A股                          143,585,150      179,472,850    323,058,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3,585,150      179,472,850    323,058,000
 股份总额                                   393,651,068            0        393,651,068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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