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
监事会主席谢萍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通过专人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认真核查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