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2 月 22 日、12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12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
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
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外,
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
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
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报中国
证监会核准,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管理层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做出的业
绩承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实现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