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
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共 3 名,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28.8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出色完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
量,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总额
为 8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潘垣枝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仇明
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