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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 10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田舒斌先生、魏紫川先生、
丁平先生、叶芝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对《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事前审阅并认可,认为此次
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允、
合理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
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其中关联审计委员会委
员叶芝已回避表决,认为: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
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7 年
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预计发    1-11 月实    新增额度
  类型
                                           生额     际发生额
            新华通讯社、新
                               网络广告
            华社新闻信息中                8,000      6,431        3,000
                               信息服务
            心
向 关 联 人 中国经济信息社     网络信息
                                          1,200      1,365         500
销售产品、 有限公司            服务
商品                           网络广告
            其他关联方                    1,000      1,054         500
                               信息服务
                    小计                  10,200     8,850        4,000
接 受 关 联 新华社印务有限
                               房屋租赁    890        892
人 提 供 的 责任公司
租赁服务          小计                     890        892
                 合计                     11,090     9,742        4,11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
    1、新华通讯社
    举办单位:国务院
    开办资金:173,80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名照
    住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 57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主要从事文字、图片、网络、音像新闻信息采集发布与相
关服务,相关报刊图书出版,国际新闻交流合作。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
社”)是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是涵盖各种媒体类型的全媒体机构。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玉长
    注册资本:11000 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57 号
    经营范围:提供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
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
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版《高管信息》(出版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出版《金融世界》(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互联网信息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社控制的企业。
    3、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
    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储学军
    注册资本:319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57 号
    经营范围:整合新闻信息资源,构建新华社新闻信息服务体系。新闻信息系
统建设与维护,经济信息采集及加工处理,新闻信息发布与供稿;新闻信息产品
开发利用,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高管信息》出版,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
代理发布。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社直属事业单位。
    4、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国清
    注册资本:3708.8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97 号
    经营范围:印刷、排版、制版、装订、商标广告印刷,商标印制(人用药品
和烟草制品商标标识除外);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成品油);计算机系统服
务;数据处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纸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出租办公用房;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社控制的企业。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1、上海新证财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门耀超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14 楼 14T80 室
    经营范围:财经信息咨询;财经信息数据库的研究与开发,网页设计、制作,
销售自产产品;商务信息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社控制的企业。
    2、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100 号
    经营范围:证券报的出版、发行,证券信息,书刊,广告的设计、制作及利
用自有媒体发布,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社控制的企业。
    3、新华康美健康智库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冬瑾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泰科路三号康美药业大厦 3 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从
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顾问(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健康养生信息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从事
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
务;展示、展览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设备的
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的销售;
云计算、生物科技产品、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不含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家用血糖仪、血压计、体温计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教育科研文献、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
划,教育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教育培训;互联
网信息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4、中国广告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税立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97 号
    经营范围:承办、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广告发布;承办广告公关活动;广
告印刷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展览展销会的设计、布置和劳务服务;广告业务
的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广告礼品、纪念品的设计、制作;户外广告材料及其制
品的生产、销售;商业摄影;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的销售;室内外装
饰工程材料的批发、零售;商标及包装装璜设计;其他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社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
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
行部分调整,调增与新华社等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 4,110 万元。公
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格
确定;没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在成
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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