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
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面临暂停
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股权转让不确定风险等重大风险事项。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谨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简
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
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强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债务豁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的《关于部分债务豁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债务豁免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债务豁免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