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之整改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利来”)
原高管苏朝晖、全明哲、赖文辉和现任监事苏毅镇于2017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苏朝晖、全明哲、
赖文辉和苏毅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1号,以下简称“《决定
书》”)。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本次整改中,《决定书》相关
人员承诺:于本次卖出股票六个月后的两个月左右回购上述多卖出的好利来股
份,该部分回购股份将于回购后的六个月内不得卖出。
2017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余江县衡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余江衡明”)出具的《股份回购告知函》,获悉余江衡明股东苏朝晖、全明哲、
赖文辉和苏毅镇已经根据上述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余江衡明的股票账户完成
相关股份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余江衡明回购好利来股份情况表
股东名称 回购时间 回购股份数 占好利来 交易方式 成交均价
总股份比例
余江县衡明 2017 年 11
企业管理咨 月 29 日至 8.99 万股 0.13% 集中竞价 63.82 元/股
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交易
月 22 日
好利来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决定书》相关整改已经完成,余江衡明截止目前持有
好利来191,800股股份,占好利来股份总数的0.29%。余江衡明将严格遵守上述
回购股份于回购后的六个月内不得卖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