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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关于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8亿元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3
关于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 8 亿元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8 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1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
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建集团”)于 2013 年四季度将收到的 8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以下简称“预算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发放给本公司,期限一年,年利
率 5%,并按要求用于其控股上市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部建设”,002302.SZ)。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中国
建筑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 8 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延期上述委托贷款,期
限三年,利率不变。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中国建筑关于公
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 8 亿元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公告》。
   目前,该项委托贷款已到期,因西部建设商品混凝土业务资源整合需要,
需以委贷方式继续使用,期限一年,利率不变。本次延期事项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原委托资金使用情况
   (一)委托贷款情况
    2013 年 9 月,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建集团获得国家财政预算资金 8 亿元,
专项用于西部建设商品混凝土业务资源整合,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批准,该 8 亿元国拨资金由中建集团委贷
给公司,公司委贷给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建工”),
最后由新疆建工投入到西部建设使用。新疆建工以认购西部建设非公开定向
发行股票的方式注入西部建设 5.95 亿元,剩余 2.05 亿元属于委贷资金由西部
建设使用。上述委贷资金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和 2014 年 11 月 25 日到
期。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以委托贷款形式延期使
用上述委贷资金,期限三年,其中 2.05 亿元委托贷款到期日为 2017 年 11 月
25 日,5.95 亿元委托贷款到期日为 2017 年 12 月 3 日。
   (二)委贷付息情况
    该 8 亿元委贷资金按 5%的年利率计息,该利息由公司按季度正常支付给
中建集团。
   (三)委贷资金使用情况
    西部建设已经将该 8 亿元委贷资金分别用于自建及改造环保站点建设、
预支 PC 技术研发及工厂建设、高性能外加剂业务、国家级尾矿综合利用示范
基地及采石场建设、水泥厂建设等项目。
    三、申请延期的原因和批准程序
    由于该项委托贷款已到期,近期无法实现注资安排,须经董事会批准后
延期使用。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官庆、王祥明对上述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一百二十一次会议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对照相关法律、法
规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延期的相关安排
   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委托贷款协议进行延期,期限一年,委贷利率维持 5%
不变。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 8 亿元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 8 亿元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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