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元市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 PPP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包括广元市城区拟新建及改造的供水管网、配套泵站,其中新建及改造管网长度共计 192.21km,预计总投
资为人民币 29,744万元;公司已成立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8,640 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工作。增资后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额超预算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广元市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 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广元市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包括广元市城区拟新建及改造的供水管网、配套泵站,其中新建及改造管网长度共计 192.21km,
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 29,744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
目前,公司已成立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28,640万元,本次增资 2,000万元,增资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0,640万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移交工作。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括广元市城区拟新建及改造若干个管网新建、管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子项目,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阀门井、加压站等,其中新建管网长度拟为 114.31km,改造管网长度拟为 77.9km。预计总投资为 29,744万元。其中的管
网新建项目拟投资额为 22,920万元,管网改造项目拟投资额为 6,824万元。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广元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 24号,联系人:
邹自景。
(二)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年 1月 14日;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钊;注册资本:28,640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注册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滨江路 30 号;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服务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技术;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水资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环保设备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年 12月底,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项目公司总资产 29,744.39 万元,净资产 13,566.70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6,168.29万元,净利润 1,266.70万元;截至 2017年 10月 31日,项目公司总
资产 36,521.62 万元,净资产 19,914.06 万元;2017 年 1-10 月实现营业收入
5,620.79万元,净利润 1,147.36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由广元市人民政府(甲方)与项目公司(乙方)签订《广元市城区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 PPP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若干个管网新建、管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子
项目,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阀门井、加压站等,其中新建管网长度拟为
114.31km,改造管网长度拟为 77.9km。
2、项目投资额: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29,744万元,其中管网新建项目投资额
拟为 2,2920万元,管网改造项目拟投资额为 6,824万元。本项目总投资额可随项目的调整增减,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本项目的竣工审计应依照《广元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执行。
3、特许权:甲方授予乙方就本项目融资、投资、建设、移交项目设施的权
利以及通过收取管网基础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方式收回投资成本和回报的权利。
甲方保证,除《投资建设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的供水管网建设权在整个建设期内不受干扰、始终保持合法有效。
4、项目用地:甲方根据本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向乙方提供管网建设所需的
土地,并保证乙方对该等土地能够独占、不受侵扰地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对项目用地内(包括地上和地下)原有管线设施造成破坏,本项目所涉永久性建筑用地的用地方式为无偿划拨。
5、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期自项目完成全部前期工作且乙方获得施工许可
证及开工令起算至项目建设完工之日止。各子项目的建设期分别独立计算。
6、管网基础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管网基础设施可用性服务费主要分为两部
分,即项目投资额摊销和投资收益。
7、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于双方均完成
签署合同所需的全部必要内部审议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合作可实现公司在西南地区首个地市级供水厂网一体化项目落
地,为后续同类项目的推动及实施起到示范作用。
2、本项目属于广元市主城区供排水 PPP 项目包中子项目之一,本项目的合
作为公司下一步对广元市供水的整合工作奠定基础。
3、本项目的合作有利于夯实公司在广元市乃至川北地区影响力,有利于后
续周边项目的拓展。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投资超预算风险:目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完成,存在最终投资额超过 29,744万元的风险。
解决方案:在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将加强与设计院及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理性;另在《投资建设协议》中已明确项目最终投资额以审计决算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2月 2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