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2月19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
事7名,实参加董事6名,董事熊海涛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何宇
飞代为参加会议并签署相关会议材料,关联董事熊海涛、何宇飞回避
表决。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
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熊海涛女士、
何宇飞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向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