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实质为股权融资行为,目的是为了拓宽公司融资
渠道,在充分发挥公司自身优势的同时结合合作方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
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董事会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3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12 月 2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