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2017 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7﹞201 号)文件,横店集团 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3001008,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本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7 年-2019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7 年已 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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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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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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