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与原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华西证券)于 2009 年 2 月 26 日签订了 《解除合同协议书》,终止双方于2005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协议》。华西证券不再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财务顾问和保荐机构,也不再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同日,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华融证券)签订了 《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之保荐协议》,聘请华融证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华融证券指定付巍先生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剩余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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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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