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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备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定于2018年1月
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
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1月8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2018年1月7日-2018年1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月8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月7日15:00至2018年1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管自力已发出《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3 日(星期四),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9.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XX 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2.00                                                      √
              总额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1 月 5 日(9:00-11:00、13:30-16:3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国华、李瑞莹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邮政编码:310053
    2.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2。
             2. 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号
  总议案                         所有议案
  议案 1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
             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
   议案 2                                                         2.00
             议案》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
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
码,1.01 代表议案 1 中的子议案 1.1,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
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 代表议案 1 中的子
议案 1.1,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
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
的股东,兹授权 【         】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_      _____       ___)代表
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月【   】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
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议案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序号                                                        意    对      权
1.00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
2.00
     议案》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
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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