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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石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
行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资源”、“上市公司”、“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的规范运
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黄艺彬、王家骥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5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家骥、孟夏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自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核查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金石资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
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
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
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金石资源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
日,金石资源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金石资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
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保荐人逐月
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
金石资源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
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人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新增的关联交易。
    2、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人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除已披露的母子公司
之间提供担保以外,未发生其他对第三方的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3、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人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投资。
    综上,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上市以来不存在新增的关联交
易;除已披露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以外,未发生其他对第三方的担保行为,
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
对外投资。
(六)经营状况
    经查阅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与财务负责人沟通,保荐人了解到
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23,916.47 万元,营业成本为 18,476.91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05.1 元,较 2016 年同期增长 60.60%。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伴随萤石产品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涨,以及上市以
来公司营运效率的提升,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较快增长,各项业务状
况正常,预计 2017 年全年公司经营情况总体稳步上升。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谨慎对待萤石产品价格波动对经营的影响
    萤石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因此易受到经济周期、政策变化及供需关系的影响
而产生波动。公司主营萤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未来该等产品的波动或对公司的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保荐人特别提请公司时刻关注萤石产品市场价格的走势以及
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对未来短期内萤石产品价格走势有一定的预判,从而切实
把握好生产与销售的节奏,维护好与下游客户的销售关系,提高公司的经营抗风
险能力。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金石资源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金石资源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人认为:自上
市以来,金石资源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截至现
场检查之日,金石资源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保荐人也将持续关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艺彬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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