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小股东(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7年1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
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议于
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佳弘大厦十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0
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102,347,585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51.86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2,336,68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85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9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
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
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 情 况: 同 意 102,347,585 股, 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 东 所持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指派赵旭东律师、马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0一七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