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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2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的《关
于增补谢长青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王伟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关
于聘任王伟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黄晓婷女士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提名人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2名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提名的2名董事候选人具备
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3、同意聘任王伟先生、黄晓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选聘程序合法合规。王伟先生、黄晓婷女士的教
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都能够胜任副总经
理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束安俊                  程昔武                   张中新
                                                 2017年12月21日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书面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本次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是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生
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风险是可控的。之前为各子公司所提供的
银行贷款担保,均能及时还贷解除担保,不存在逾期贷款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我们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
有关规定将《关于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束安俊                  程昔武                   张中新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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