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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2017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17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宜生                           联系电话:18621898699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正学                           联系电话:1861159915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 张宜生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 1 月-11 月
现场检查时间: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1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与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治理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是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是
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人员进行沟通;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
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是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是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是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是
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是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是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是
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是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
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照相。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是
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
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是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
                                                                    是
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不适用
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走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
查阅、复制、记录、照相。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
                                                                    是
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
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
                                                                    是
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
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进行沟通,了解承诺履行情
况,同时对比公司及相关股东的承诺;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
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不适用
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2017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
                  张宜生            丁正学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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