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近日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业务,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姓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解除质押占其
股东及 解除质押股数 质权人
名 日期 日期 所持股份比例
一致行
动人
2016 年 12 2017 年 12 华泰证券
李有明 是 12,336,000 二十六交 14.11%
月 23 日 月 20 日 易单元
合计 — 12,336,000 — — — 14.1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449,37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5.30%。本次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
计被质押 29,3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3.51%,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5.18%。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