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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润禾材
料(实施主体为润禾材料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清润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润禾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6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润禾材料公开发行新股 2,44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8.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03,496,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32,866,792.4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0,629,207.5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出具
的会验字(2017)528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
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
  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
     1                                           18,586.00       17,062.92       德清润禾
           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4,950.00               -         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5,214.00               -          -
                    合计                         28,750.00       17,062.92          -
         三、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实际资金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5493 号)。根据上述报告,截
  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14,004,575.74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17 年 12
                                                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20 日自筹资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
                                                              金已投入金额
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
                           185,860,000.00   170,629,207.54     14,004,575.74      14,004,575.74
料扩建项目
           合计            185,860,000.00   170,629,207.54     14,004,575.74      14,004,575.74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已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相关安排进行了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置换已
  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
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润禾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与
润禾材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会
专字(2017)5493号)、润禾材料董事会议案和决议、润禾材料监事会议案和决
议、润禾材料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对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1、润禾材料(实施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德清润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经润禾材料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润
禾材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
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同意润禾材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成   杰
                 ____________
                    马   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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