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已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通知
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叶剑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
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润
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2,440 万股,并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7,320
万股增加至 9,76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320 万元增加至 9,760 万元。
鉴于公司宁海新厂生产基地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公司拟将
注册地址由“宁海县胡陈乡开发区”变更为“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金海中路
168 号”。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经
董事会审议,同意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改。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
处理与本次章程修改的一切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公开发行新股 2,44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8.34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203,4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66,792.46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170,629,207.5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7)5283 号《验资
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
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兴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
限公司提供总计 170,629,207.54 元的资金(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15,137,653.00 元,
其余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
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
本由 3,486.2347 万元增加至 5,000.00 万元。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的资金,本次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浙
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
资子公司增资。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取得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东
兴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实际资金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5493 号)。根据上述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
计 14,004,575.74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监
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公司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
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取得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修订了《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
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
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宁波润
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
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
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宁波
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防范
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
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
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
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合规性,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
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
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与勤勉责任,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1、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2、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规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3、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4、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
构,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
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5、通过《关于修订<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6、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
法》。
27、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8、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
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9、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
发展方向,提升子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30、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
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树立
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31、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润禾高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32、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规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
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33、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
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宁波润禾高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细则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4、通过《关于制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制定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
理制度》。
本制度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
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3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于 2018 年 1 月 8 日下午 14:00 时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东兴证券关于润禾材料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关于润禾材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关于润禾材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6、东兴证券关于润禾材料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
核查意见;
7、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