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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1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同意继续于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力光电”)股权及相关债权,起拍价格调整至 30,000 万元。据
此,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将德力光电 100%
股权及债权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 30,000
万元。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来的
《组织签约通知书》,在公示期间,本次挂牌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
名,为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德力西”)。按照产
权交易规则,杭州德力西为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将以挂牌底
价 30,000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
    2、杭州德力西系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长胡成
中先生、董事陈晓东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
案时,胡成中先生及陈晓东先生均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杭州市转塘街道转塘科技区块 8 号 1-4 幢
    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转塘街道转塘科技区块 8 号 1-4 幢
    法定代表人:包秀杰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823778562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电工、电器、电子自动化产品(在许可
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服务:设计、安装、调式(限现场):电器
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自动化产品,智能家居系统、变频技术、
照明技术、汽车尾气净化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
化创意策划;批发、零售: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子自动化
产品,照明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德力西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胡成中。
    2、历史沿革
    杭州德力西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是德力西的三大先进制造业基
地之一,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仪器仪表与自动化高科技产业基地之一。
该公司包括家居电气、电度表、变频器、三元催化器、变送器、自动
化、电容器等七大主导产业。近三年来,该公司销售额以每年 30%的
增长速度健康发展,是行业中发展最快、效益最好的企业之一。
    2016 年度,杭州德力西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8,082.93 万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10,627.13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德
力西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6,596.72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1,345.01
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德力西控股股东,本
公司董事长胡成中为杭州德力西实际控制人,因此杭州德力西为本公
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德力光电100%股权及公司对德力光
电享有的23,184.19万元债权。上述资产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德力光电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彩虹路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非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LED外延片、芯片的研发、生产、销售;LED技术开发、
成果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比例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人民币             100%
    德力光电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40,786,414.52               752,394,802.35
   负债总额                              330,567,950.48               329,717,045.97
   资产净额                              410,218,464.04               422,677,756.38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48,033,404.02                63,421,227.95
   营业利润                              -15,993,081.52              -100,114,091.38
   净利润                                -12,459,292.34               -92,820,96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466,620.79               14,682,118.43
    德力光电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7]G16042140050号审计;德力光电
2017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7]G17034120016号审计。
     3、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137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对拟出售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与市场法进行评估,并选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根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时,德力光电的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75,239.47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70,694.57万元,评估减值人民币
4,544.90万元,减幅6.04%;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32,971.70万元,评
估值为人民币币25,212.30万元,评估减值7,759.40万元,减幅23.53%;
净资产的账面值为人民币42,267.77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5,482.27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3,214.50万元,增幅7.61%。
     评估明细表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x 100%
流动资产                   7,056.46           7,056.49        0.03           0.00
非流动资产                68,183.01          63,638.08   -4,544.93          -6.67
  其中:固定资产          55,604.23          50,256.60   -5,347.63          -9.62
    在建工程                   282.56           282.56        0.00           0.00
    无形资产               5,700.75           7,295.32    1,594.57          27.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7.85           115.98     -791.87         -87.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87.62           5,687.62        0.00           0.00
资产总计                  75,239.47          70,694.57   -4,544.90          -6.04
流动负债                  24,729.61           24729.61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242.09             482.69   -7,759.40         -94.14
负债合计                  32,971.70           25212.30   -7,759.40         -23.5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2,267.77          45,482.27    3,214.50           7.61
     4、德力光电系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最
近三年一期,德力光电未发生任何股权变动。
    5、标的资产其他情况
    转让德力光电100%的股权及公司享有的债权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为德力光电提供担保、委托德力光电理
财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所持德力光电的债权合计数为
23,184.19 万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所持德力光电的债权
未发生变化),上述德力光电债权将由杭州德力西清偿。德力光电的
其他债权由杭州德力西继续承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将德
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首次公开挂
牌。依据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
[2017]第 137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以德力光电的净资产评估值
45,482.27 万元及对其债权 23,184.19 万元之和(68,666.46 万元)
作为首次公开挂牌转让的起拍价格。挂牌公告期结束后,未征集到意
向受让方。
    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根据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继续对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
关债权进行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 50,000 万元。挂牌公告期结束后,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的战略考虑,结合前两次挂牌转让的市场反
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继续
于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关债
权,起拍价格调整至 40,000 万元。挂牌公告期结束后,未征集到意
向受让方。
    鉴于德力光电自成立、投产至今,经济效益一直不佳,其经营业
绩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较大负担,且公司已明确以大
健康领域为业务转型方向,德力光电无法与公司的战略规划产生协同
效应。从提升上市公司后续年度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及为公司产业转型提供有利条件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德力光电
的行业情况、市场地位、经营情况、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以及前三次
挂牌转让的市场反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继续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公司对其享有的 23,184.19 万元债权,起拍价格调整至
30,000 万元。
    公司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 100%股
权及债权,首次挂牌转让的起拍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合理。
鉴于前三次挂牌转让后均未有投资者参与竞拍,后续公司向下调整价
格,系公司接受市场现状的商业反应。公司针对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及
历次价格调整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
信息披露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杭州德力西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产权转让的标的
    公司将所持有的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有偿转让给杭州
德力西。
    2、产权转让的价格
    公司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 30,000 万元转让给杭州德力西。
    3、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
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实施产权交易。
    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1)标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各方同意按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德力光电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结果予以认定,即截至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标的企业的资产总额 75,239.48 万元、负债总额 32,971.7
万元、净资产 42,267.78 万元;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值 70,694.57 万元、
负债评估值 25,212.30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 45,482.27 万元。
    (2)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同时,须同时向转让方清偿标
的企业对转让方的债务人民币 23,184.19 万元。
    (3)除上述债务外,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标的企
业其余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4)自基准日次日起至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股权交割日期间
新增的债权、债务(或有债权债务除外)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
有和承担。
    5、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杭州德力西同意向公司支付下列款项:①标的企业 100%股权对
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6,815.81 万元;②需代为清偿标的企业
对公司的人民币 23,184.19 万元债务;
    上述①及②项中的价款(下称“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一次
付清:杭州德力西在公告期间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
人民币 7,000 万元,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公司,并在
公司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若因杭州德力西违反产权交易相
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
易价款的,杭州德力西应在保证金发生没收或扣收之日起 5 日内一次
补足。
    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 23,000 万元应在本交易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
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2)交易价款划转程序:
    交易双方同意,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次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直接无息
转入公司账户,无须双方另行通知。
    6、损益处理事项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本股权转让项目工商变更登记完成
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本次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股东
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
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凭证出具、权证的变更及产权交割
    (1)交易凭证出具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
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2)权证变更及产权交割
    交易双方应协商和共同配合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完
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3)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交易合同需
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的,南方产权在交易合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
根据批准情况出具交易凭证。
    8、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德力光电员工签署
的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1、交易目的
    德力光电自成立、投产以来,经营效益一直未如理想,随着 LED
行业竞争加剧,中小厂商的生产环境愈加恶劣,德力光电的经营业绩
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较大负担;另一方面,公司已明确以医疗健
康领域为业务转型方向,德力光电无法与公司的战略规划产生协同效
应。出售德力光电股权及相关债权后,能增加公司的资金储备,为公
司产业转型奠定基础。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总价 30,000 万元出售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影
响 2017 年度损益约-3.5 亿元(具体数据以年度审计会计师确认为准),
但可避免德力光电持续亏损对公司造成的长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
公司已明确向大健康领域转型发展,出售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精力聚焦产业转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杭州德力西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7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杭州德力西未发生任何关联
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向关联法人杭州德力西转让全资子公司德力光电 100%
股权及相关债权,是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交易公开透明,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2、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门甘
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公司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德力光电的 100%股权及公司对
德力光电享有的债权,是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后续年度财务状况,有利于
贯彻落实公司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的战略方向。
    (2)首次挂牌转让的起拍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合理。
鉴于前三次挂牌转让后均未有投资者参与竞拍,后续公司向下调整价
格,系公司接受市场现状的商业反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3)公司此次向关联法人杭州德力西转让全资子公司德力光电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是公开挂牌转让的结果,交易公开透明,合法
有效。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拟与杭州德力西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
字[2017]G1604214005 号《审计报告》及广会审字[2017]G17034120016
号《审计报告》;
       5、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
137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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